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规定是什么>> 浏览文章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河北教师资格证网    2017-11-15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规定是什么?这是有些考生们会问到的问题,为了让大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一下,在以下的文章中小编就来给大家好好的讲解一下,希望小编的讲解,能解除大家心中的疑问。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知道,这样我们在申请认定的时候就能省下时间,希望我们选择正确的机构,这样就能顺利取得证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河北教师资格证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中华考试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952056566,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教师资格考试宝典
课程专业名称 无忧通关班 密训通关班 考试题库
¥798元 ¥1198元 ¥120元
中学教师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小学教师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幼儿园教师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立即报名
相关推荐